水平評價 · 證書說明
心理諮詢師水平等級證書與原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有什麼區別?
很多人想知道,過去的國家心理諮詢師三級證書,與現在中國心理學會的三級心理諮詢師水平等級證書,是不是一回事?
答案是:不是。
原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由當時的國家職業資格鑑定體系組織考核,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已於2017年9月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現在的心理諮詢師水平等級證書由中國心理學會核發,屬於專業水平評價。兩者的頒發主體、評價依據和取得方式都不同。
已經取得的原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仍可作爲相應能力水平的證明,但不能直接換成中國心理學會的水平等級證書。
1. 原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爲什麼取消了?
2017年9月1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發布《關於公佈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68號),心理諮詢師未列入目錄,此後不再常規開展原國家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考試。2018年5月針對2017年已參加鑑定、至少一科合格且符合補考條件者安排的一次補考,屬於歷史過渡,不改變2017年退出目錄的事實。
職業資格退出目錄,原有證書並未因此作廢,仍可作爲持證者相應能力水平的證明。國家衛生健康委2024年公開答覆明確,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取消後,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可依據社會需要自行開展能力水平評價活動。此類評價不屬於恢復原國家職業資格,也不等同於國家統一準入資格。
2. 中國心理學會水平等級證書有什麼不同?
中國心理學會依據2026年2月12日版《中國心理學會心理諮詢師水平評價規範》開展心理諮詢師水平評價,由低到高分爲四級、三級、二級、一級。符合相應申報條件、完成規定課程並通過評價的人員,由中國心理學會核發水平等級證書,統一編號、統一查詢。四級、三級採用考試方式,二級、一級採用考試與專家評審相結合的方式。證書供用人機構及心理諮詢服務對象參考,不是原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 比較項目 | 原國家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證書 | 中國心理學會心理諮詢師水平等級證書 |
|---|---|---|
| 頒發主體 | 原勞動保障、人社部門的國家職業資格鑑定體系 | 中國心理學會 |
| 證書性質 | 國家職業資格鑑定證明 | 專業水平評價證書,非國家職業資格 |
| 等級設置 | 原全國統考主要爲三級、二級 | 四級、三級、二級、一級 |
| 取得方式 | 符合當時條件,通過職業資格鑑定 | 符合申報、課程及相應等級評價要求 |
| 當前考試安排 | 已停止常規考試,2018年補考屬過渡安排 | 四級、三級按當期通知;二級、一級關注正式開放安排 |
| 查詢渠道 | 人社部門公佈的職業資格證書查詢渠道 | 水平評價工作網“證書查詢” |
3. 已經有原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還需要考新證嗎?
已經持有原心理諮詢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人,不需要因爲新評價體系出現而重新考試來保持舊證效力。是否參加新體系評價,取決於是否需要取得中國心理學會核發的相應水平等級證書。舊證與新證不能自動互換;同樣寫着“三級”,也不能把兩者當成同一種證書。
按照2026年2月12日版《規範》第十六條,參加原國家職業技能鑑定中心組織的統考、取得心理諮詢師三級國家職業資格,是申報新體系三級水平評價的條件之一。申請人還須修完心理諮詢師基礎理論課程和三級實務課程,並通過考試;以往已修合格的基礎理論課程可以按規定申請免修。具有申報資格不代表直接獲證,課程免修也不等於免除實務課程及評價考試。
第十七條將參加原統考取得心理諮詢師二級國家職業資格,列爲新體系二級申報的背景條件之一。持證人還須同時符合近兩年個體諮詢、專業督導和繼續教育要求,修完規定課程,並通過二級考試與專家評審;相關諮詢、督導和繼續教育時數須經認定。二級具體申報及評審安排,應以水平評價工作網的正式通知爲準,不能僅憑舊證直接領取新體系二級證書。
4. 兩種證書分別在哪裏查詢?
原國家心理諮詢師職業資格證書,可通過人社部門公佈的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查詢渠道核驗;中國心理學會心理諮詢師水平等級證書,可通過中國心理學會心理諮詢師水平評價工作網的“證書查詢”入口核驗。查詢時核對證書名稱、頒發主體、持證人信息和證書編號,確認記錄與證書一致,並注意區分職業資格證書與水平等級證書的查詢系統。
資料與延伸閱讀
